《金融時報》:中國信保及時調整風險管控措施
發布時間:2015年05月19日 14:46
(本報記者 張蘭)根據局勢動蕩地區的政治經濟發展態勢,中國信保已及時調整風險管控措施,不僅根據客戶與風險高發國別買家的貿易經驗、出口商品種類、企業風險控制措施等因素采取差異化、針對性的承保措施,而且調高了風險跟蹤頻率,加強與客戶的溝通交流,指導客戶密切關注當地局勢,謹慎安排出運,提前制定風險防范方案。
來自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信保”)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我國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繼續擴大,中國信保累計實現承保金額1179億美元,同比增長11.5%。其中,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保險的承保金額達到1075億美元,累計為4萬余家出口、海外工程承包和海外投資企業提供了收匯風險保障;支持2.7萬家小微企業實現出口102億美元;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承保312億美元,同比增長17.4%;并向客戶支付賠款1.3億美元。
及時調整風險管控措施
“今年一季度,世界經濟繼續保持緩慢復蘇,但去年以來發生的諸多干擾經濟發展的不確定因素繼續發酵,加劇了不同經濟體經濟增長的分化態勢。”中國信保專家告訴記者,由于俄羅斯、拉美、非洲地區受到國際原油及大宗商品價格下跌、地緣政治動蕩及內部安全局勢惡化等因素沖擊,經濟增長面臨嚴峻挑戰,使我國對外貿易企業在這些國家面臨不同程度的海外政治和商業風險。
據了解,根據局勢動蕩地區的政治經濟發展態勢,中國信保已及時調整風險管控措施,不僅根據客戶與風險高發國別買家的貿易經驗、出口商品種類、企業風險控制措施等因素采取差異化、針對性的承保措施,而且調高了風險跟蹤頻率,加強與客戶的溝通交流,指導客戶密切關注當地局勢,謹慎安排出運,提前制定風險防范方案。此外,面對投保企業對減損工作的迫切需求和對理賠服務的更高要求,中國信保通過積極探索疑難案件處理方式、深化理賠與勘查的協作配合、優化業務操作流程等,全面提高理賠服務效率和質量,為我國出口企業提供有力的風險保障。
積極協助企業規避風險
上述專家告訴記者,一季度受俄羅斯盧布于2014年12月再次出現大幅貶值的影響,中國信保接到的對俄貿易企業無法正常收匯的案件數量出現猛增。俄一家鞋靴零售商因盧布貶值無法正常支付貨款。目前已有40余家出口商向中國信保表示受到該買方拖欠,其中4家受損企業一季度已收到中國信保的賠款共計155萬美元,其余案件正在跟蹤處理中。俄羅斯自去年以來因受到歐美全面制裁,同時受石油價格大幅下跌影響,資本外逃頻發,市場需求下滑,尤其是盧布的連續快速貶值,直接大量消耗了俄羅斯買方的付款能力,使俄羅斯買方信用風險呈現明顯上升趨勢。2014年中國信保向出口企業支付對俄貿易損失賠款2700萬美元,同比增長三成,出險及賠付水平均高于平均值。據了解,今年一季度,中國信保已向對俄貿易企業支付賠款近900萬美元。
在拉丁美洲,第三大經濟體阿根廷受到巴西經濟減速、歐債危機和禿鷲基金影響,加上政府趨緊的外匯、資本及進口政策產生的負面效應,金融市場動蕩,資本外逃加劇,私人消費迅速降溫。為緩解外匯短缺的局面,政府主導本幣大幅貶值,同時收緊了進口管制和外匯管制政策,造成部分大型買方付款困難。自去年四季度以來,該國某經銷商付款出現困難,拖欠我國某生產商大額貨款。由于該經銷商在我國的多家供貨商均已在中國信保投保,中國信保向該經銷商表明,若其不支付貨款,該買方的信用記錄將受到嚴重影響,進而影響其在華整體采購。最終,阿根廷經銷商制定了分期還款計劃,目前累計支付已拖欠貨款超過1億美元,后續還款計劃正在執行中。
多策并舉防控出口信用風險
談及如何多策并舉防控出口信用風險,中國信保相關專家稱,針對近期理賠追償案件特點,中國信保建議出口企業在出運前風險控制方面,應盡量選取財務實力較強、雙方歷史交易情況良好的企業進行交易。簽訂合同時,應仔細審核買方發來的格式條款,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貿易術語、支付條件、質量異議期、爭議解決方式等重要事項,必要時加入“所有權保留”、買方股東個人擔保、第三方擔保等條款,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與部分國家買方簽署的合同應當保留雙方簽字和蓋章的正本,為今后可能采取的法律行動做好準備,如俄羅斯法院要求證明貿易關系的文件均為正本。在控制貿易節奏方面,貨物出口后,出口企業應緊密跟進貨物流轉情況,督促買方按時提貨并按照合同約定準時付款。定期跟蹤買方經營狀況,做好收匯跟蹤。一旦發現買方有拒收貨物、財務狀況惡化、拖欠貨款甚至進入破產程序的跡象,應立即停止發貨,并爭取控制住在途貨物,避免損失擴大。在買方風險水平升高時,提高預付款比例或采取更為穩妥安全的信用證交易方式。
“在規避匯率風險方面,一些出口企業采取有效措施,較好地自行規避了匯率波動風險:如以出口當地市場為主的大型企業,可以通過本地化建廠規避風險;此外,利用套期保值鎖定匯率、采用人民幣或當地貨幣結算,以及通過買方的境外關聯公司以美元結算等舉措也值得借鑒。當然,我們也建議出口企業使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科學有效地運用國際通行的信用保險手段管理出口信用風險,通過專業化手段鑒別國別風險和買家信用,識別信用風險,保障出口收匯安全。如已投保信用保險,應第一時間向中國信保通報可能損失,利用中國信保海外調查追討的專業優勢,通過非訴協商、仲裁訴訟等多種手段,盡力挽回損失。”上述專家如是說。(《金融時報》5月19日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