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盲目信任“華人朋友”,詐騙案例頻出!
國際貿易中,華人買方或華人充當中間人介紹業務的情形十分常見,不可否認,華人介入貿易過程節省了溝通成本、提高了溝通效率,但其中蘊含的風險也不容小覷。本文選取了兩個華人詐騙的典型案例,受害企業既包括大型外貿公司,也有小微外貿企業,希望引起出口企業重視。
案例介紹
案例一:華人買方提貨后人間蒸發
出口商A公司是一家有多年行業經驗的省級大型貿易公司,向美國買方出運6票貨物,貨值62萬美元,支付條件DA 60天,買方承兌提貨后拖欠貨款。據了解,該買方老板為華人,多次來中國洽談業務,態度誠懇,使得A公司放松警惕,未收取任何預付款。案發后,出口商曾親自前往美國,買方中文書面認債并承諾付款,但一直未付。
中國信保委托海外渠道介入后,電話催討時,買方曾稱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愿意與渠道商談細節,但后續渠道卻無法再與其取得任何聯系。渠道根據出口商提供的地址實地拜訪買方,發現該地址并非商業區,而是一間倉庫,買方也未見蹤影。
案例二:華人中間商假冒買方簽章與出口商訂立合同
出口商B公司向俄羅斯買方出運3票貨物,貨值8萬美元,支付條件為OA 60天,應付款日后買方拖欠貨款。經深入了解,買方聯系人是一個華人,在俄羅斯做生意,該華人找到出口商B公司,希望其能墊資向俄羅斯出口一批貨物,并提供了一份俄羅斯公司蓋章的合同。貨代由該華人指定,通過鐵路運輸至俄羅斯,并直接交付給該華人。
中國信保海外渠道向俄羅斯買方調查時,該公司否認貿易事實,聲稱貿易合同上的蓋章系偽造;而該華人聯系人也聲稱不認識俄羅斯買方,涉案貨物是該華人自行向B公司采購,與俄羅斯買方無關。
風險提示
涉及華人買方或中間人的外貿業務,其風險點在于:
1.出口商與華人買方或中間人多通過電話溝通,書面證據材料較少,不利于追討;
2.華人買方或中間人居所、聯系信息等不固定,一旦出險,將無法有效聯系;
3.在貨發第三人的情形,貨物流向成疑,實際提貨人與華人買方或中間人、合同買方往往無關聯,甚至實際提貨人也無從考證;
4.出口商與合同買方無直接聯系,一般也無法拿到委托代理文件,合同買方極可能否認貿易事實。
總之,在涉及華人的對外貿易中,不能盲目信賴華人,出口商同樣應注重合同規范、書面證據材料留存,切忌盲目充當墊資角色,在貨發第三人的情況下,務必取得買方書面確認(可以通過中國信保信步天下APP、資信報告等獲取買方聯系信息)。多手準備,方能防患于未然。
信息來源:中國信保浙江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