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萊恩信用證洗錢案
布萊恩通過中介購買了一家注冊經營項目為進口地毯的西歐貿易公司,并以方便貿易為名在一家銀行開立了一個賬戶。
賬戶開立不久,布萊恩與銀行聯系,稱有一筆20卷地毯的生意,請求銀行開立一項信用證,令銀行人員感到奇怪的是,這個自稱在此行業工作多年的布萊恩好像對信用證一無所知,因此他們不得不向他詳細解釋了辦理信用證的程序。
布萊恩要求開立的信用證金額為4萬美元。他告訴銀行,他的兩個合伙人正在出口國檢查貨物,之后他們會向銀行出具一份單據。他要求銀行方面在運輸單據指明的三周運貨期內支付貨款,并且銀行一把錢匯出就要立即通知他。
這家銀行在收到從國外打來的保證金后便將信用證開好,又過了10天,貨物運輸單據也到了。這時銀行發現,貨物運輸單據上顯示的地址與布萊恩的貿易公司地址明顯不符,而且單據顯示的貨物金額是6千美元而不是4萬美元。盡管如此,這家銀行還是把錢匯了過去。
不久以后,布萊恩又給銀行打電話,說上次生意不錯,所以他正在準備下一筆生意,希望能再次和這家銀行合作。他在電話中提出,希望銀行能為其開立金額為62.5萬美元的信用證。然而,就在布萊恩表示將于近期去銀行當面洽談這筆業務的時候,他卻突然消失了,再也沒有和銀行聯系過。
10個月以后,在一次海關對銀行進行的例行檢查中,銀行將布萊恩公司的可疑情況向海關作了報告。從海關得知,布萊恩等人十個月前因為使用游艇走私大麻而被捕。在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正是他們正在為大量走私海洛因籌款。銀行提供給海關的信息非常有用,海關調查員判斷,布萊恩等人很有可能將毒品藏匿在那批地毯中,通過正常的貿易渠道運進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