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聯(lián)手破獲一起洗錢案
臺海網2011年1月11日訊 梁某是來大陸投資經營公司的臺商,因打算結束經營,委托臺灣男子李明燁辦理公司結算事宜,卻被李明燁聯(lián)合山東的王成征、王晨夫婦非法侵吞、洗錢860萬美金。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警方調查發(fā)現(xiàn),42歲的李明燁因為旅行證件問題,被大陸列為管制名單,李明燁以假名申請證件,繼續(xù)在大陸活動。而梁某多年前來青島投資,經營“益洋”經濟技術咨詢公司,后因股東所有權問題,梁某委托李明燁處理公司結算事宜。但李明燁卻利用“益洋”公司正式文件自行在香港成立子公司“小洋”科技,自任董事,并在香港開戶,把“益洋”公司結算的860萬美元,分成5筆匯入子公司賬戶,再通過網絡銀行轉到自己賬戶內,后又匯回臺灣自己及父親的美元賬戶。同時陸續(xù)洗錢到香港、美國,投資房地產及新加坡股票。為掩飾罪行,李明燁還和山東人王成征、王晨夫婦合作,將偽造的公司章、文件等交還受害人以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并拖延結算時間。同時王姓夫婦以假證件在香港開戶洗錢,并且取得加勒比海的圣基茨國國籍,多次進出港臺兩地,并且在臺灣置產、開公司。
被害人梁某直到向銀行查詢資產時,才知資產已被搬空,但李明燁等人早已逃走。梁某于是向山東青島市公安局報案,公安人員根據(jù)《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xié)議》請臺灣“刑事局”協(xié)助調查,并請被害人返回臺灣制作筆錄。
警方查出,李明燁返臺后,投資房地產和股票,并潛逃美國洛杉磯。日前警方已將其抓捕歸案,并已凍結名下1億多元財產,并對其以涉嫌侵占、洗錢犯罪提起公訴。